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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特殊教育是澳門非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六款的規定,特殊教育旨在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合其身心發展的受教育機會,以協助其融入社會、發揮潛能、彌補不足及參與就業。

根據第29/2020號行政法規《特殊教育制度》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是指具資優特質或身心障礙特質,且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當中:

  • 資優學生是指智力優異或具其他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特質的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是指暫時或長期在視覺、聽覺、語言、肢體、智能、學習能力、情緒行為或其他方面出現一項或多項心理或生理障礙特質的學生。

為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得到均等的入學機會及適切教育,本中心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進行特殊教育專業諮詢、評估(包括:教育安置評估、資優評估及治療評估)及學位安排;為有治療需要的學生提供轉介或直接治療跟進;不斷完善評估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為教師、專責團隊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家長提供培訓及各項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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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
執行第29/2020號行政法規《特殊教育制度》,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資優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給予有效的支援,以及促進本澳特殊教育的發展;
透透過評估及合適的教育安排,並通過落實個別化教育計劃,讓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獲得適切的教育及訓練,以發展潛能;
透過在校內設立特殊教育工作小組,包括心理輔導員、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資源教師及語言治療師/語言訓練人員,以團隊工作模式,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進行評估、輔導及提供與學習相關的治療等服務,並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輔具建議,以提升學生在學習及日常生活上能力的發展;
培訓本澳有志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人員,提升其專業成長及服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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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概況

  2021/2022學年本澳共有9所學校設置特殊教育班及特殊教育小班,包括3所私立的特殊教育學校,以及4所公立和1所私立的普通學校設有特殊教育班;此外,有2所公立及1所私立學校設置特殊教育小班。所有公立學校及48所私立學校參與了融合教育計劃。

提供融合教育的普通班級
  融合教育於正規教育學校的普通班內實施。融合生可能存在下列一項或多項的情況,如:身體機能障礙( 包括: 聽障、視障、語障、肢障等)、智力範圍屬於臨界智能並出現顯著的學習困難、自閉症類群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特殊學習困難( 如: 聽、說、讀、寫、數學運算方面有顯著困難)、具長期且持續性的情緒行為問題,經適當輔助,可於普通班接受教育並與同班同學一起學習及成長。融合生的學習內容與同級同學類同,但教師會因應融合生的個別特殊需要而採取相應的教學策略及輔助措施,以協助學生順利學習。

特殊教育小班
  特殊教育小班是為整體學習出現顯著困難的學生而設,這些學生可能為智力範圍屬於輕度智能不足且伴隨學習困難,或智力在一般範圍但具長期且持續性的嚴重情緒行為障礙,而在學習上需要較大的遷就或輔助。這些學生所學習的課程內容可能較普通班學生少,但課程仍然是採用正規教育普通學生的課程,特殊教育小班的課程具職業導向,旨在使學生擁有從事某一職業所需的基本知識、能力及態度。特殊教育小班的每班學生人數為11-15人,由一名教師及一名助教進行教學,目的是讓學生得到適度的關注和輔助。

特殊教育班
  特殊教育班是為智能不足且在整體適應上出現顯著困難的學生而設,學校須因應學生學習能力的差異,通過個別化教育計劃訂定學習目標、增加或減少學生有學習困難的學習領域或科目、調適教育活動時間和內容。教學內容除了基本的學科以外,還包括自理、溝通和社會適應等生活訓練,旨在培養學生的獨立生活能力、基本的職業技能及態度,以協助其融入社會。

  特殊教育班按年齡劃分以下四個教育階段,而各教育階段分輕度、中度及重度三種程度,包括:

年齡

教育階段

三至六歲

幼兒

六至十二歲

小學

十二至十五歲

初中

十五至十八歲

高中

  特殊教育班不設留級制度。

  學生完成高中教育階段後,學校仍可按學生的具體需要,讓學生持續在高中教育階段就讀,直至學生年滿21周歲。

提供資優教育的班級
資優學生於正規教育各教育階段的班級就讀。資優學生的課程適用經第33/201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及經第34/201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的相關規定,並須因應學生的具體需要,通過個別化教育計劃訂定的內容,調適課程。本澳提供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的學校名單,詳見以下連結:

» 2022/2023學年學校資料【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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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綜合評估中心 (由衛生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及社會工作局共同設立)

服務目標
提供一站式兒童發展綜合評估服務,達至及早發現、及早評估、及早診斷、及早治療的兒童早期療育目標。

服務對象
6歲或以下,在發展上有疑似障礙者,例如:
.整體發展障礙
.智力障礙
.感官障礙(聽力障礙、視力障礙)
.肢體障礙、肌病、腦痲痺
.自閉症
.語言發展障礙
.發展性協調不良
.專注力不足 / 過度活躍症
.特殊學習障礙
.情緒行為障礙
.其他發展障礙

服務申請
透過下列途徑轉介 :
.所有6歲或以下兒童:前往居住地區所屬衛生中心進行初步評估後轉介。
.托兒所在托兒童:可透過所屬托兒所向社會工作局通報,再經所屬的衛生中心評估後轉介。
.將入學或已入學兒童:可透過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或就讀學校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通報。

服務內容
.統一安排和協調兒童早療所需的各種服務;
.功能評估,包括動作協調、語言溝通、認知功能、社會適應、心理情緒等;
.聽力和視力測評;
.各項兒童發展障礙的醫學評估及診斷;
.多學科會診;
.其他專科治療和轉介;
.教育安置評估及學位安排服務;
.社會需要評估、心理情緒支援和服務配置轉介;
.跨部門個案管理服務。

中心團隊
兒童發展專科醫生、物理治療及康復科專科醫生、耳鼻喉科專科醫生、眼科醫生、心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醫務社工、特殊教育老師、社會工作者等。

中心設施
醫生診療室、護士站、心智功能評估室、職業治療室、語言治療室、聽力檢查室、教育安置評估室、社會工作服務室、哺乳室等。

服務時間
星期一及三:9:00-13:00、14:30-17:45
星期二:9:00-13:00
星期四:14:30-17:45
星期五:9:00-13:00、14:30-17:30
(澳門特區政府公眾假期休息)

聯絡資料
地址:仁伯爵綜合醫院急診大樓地下RC樓層
電話:2827 1486
傳真:2845 6485

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網站: 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site/cacp/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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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個別化教育計劃表格 [ PDF ] [ DOC ]
學年評估報告 [ PDF ] [ DOC ]

更新日期: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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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寧)
  地址﹕澳門美麗街31號一、二、四樓 地址﹕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電話﹕28401010    傳真﹕28400801 電話﹕28770233 傳真﹕28355210
  電郵﹕capee@dsed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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