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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篇-兒童安全
 
 

長假家居防患用藥備忘

藥物儲存須知

  1. 所有藥物均有過期日,市民購買成藥時,必須留意盒上標籤。
  2. 藥水存放於雪櫃,開瓶後不建議儲存多於一個月。
  3. 藥丸存放於陰涼地方,不應放入雪櫃等潮濕地方。
  4. 眼藥水、耳劑、鼻劑及咳藥水,開瓶後要放入雪櫃,並不宜儲存一個月以上。
  5. 所有藥物存放於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幼童服藥手冊

  1. 兩歲以下幼兒不應服用成藥,患病必須向醫生求診。
  2. 如小朋友有痰咳,應讓他多喝暖水,止咳藥對他們的作用不大。
  3. 四歲以下幼兒宜服食水劑。
  4. 餵小朋友服藥時,不要騙說是糖果,避免幼童自行拿取食用。
  5. 用口服針筒餵食,分量較準確。
  6. 不要自行將成人服用的藥物給小朋友進食。
  7. 如幼童服藥後半小時內嘔吐藥物,便要補食。
  8. 小朋友發燒,家長不應同時購買口服退燒藥,及塞肛藥物,否則劑量過多。

星島日報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