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借教育資源中心器材須知

服務目標及對象

為本澳教育機構及教師提供輔助器材外借服務。

申請手續

  • 申請者可先透過電話或親臨教育資源中心查詢並作預留。
  • 申請者只需填妥“租借設備及場地申請表”(DSEDJ-E01) [ PDF ] [ DOC ] ,按居民身分證式樣署名及加蓋所屬機構印章後,遞交至澳門南灣街926號教育資源中心,經批核後即可外借已預留的器材。
  • 以個人名義申請,借用時需出示有效居民身分證。
  • 以機構名義申請,須由機構負責人簽署申請表及蓋印。
  • 專用表格“租借設備及場地申請表”(DSEDJ-E01) [ PDF ] [ DOC ] 可於本局網頁﹙www.dsedj.gov.mo﹚下載或親臨教育資源中心索取。
服務範圍及須知

外借電腦及視聽器材種類
流動音響設備、手提攝錄機、幻燈機、腳架、銀幕、高映機、實物投影儀、數碼錄音筆、手提電腦、投影機、數碼相機、可攜式多媒體播放器、記憶棒、記憶咭、讀卡器、USB無線網路卡、外置DVD燒錄機。

借用須知
.借用期限最長可達七天,申請者須按時提取及歸還器材。
.損毀或遺失器材,須遞交書面聲明。
.遺失器材或人為因素造成器材損毀,需以同樣物品或以相同品牌同等功能的物品賠償。

查詢及預約

教育資源中心
澳門南灣大馬路926號
電話:83959118 / 83959114
電傳:28370448 / 83959131
電郵:cre@dsed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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