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期的管教重點

  嬰兒進入二歲之後,父母通常會發
現他們原來可愛聽話的小嬰兒,突然開始不聽話,開始與父母作對,什麼事情都要自己來,開始有自己的主見。事實上,二歲大的小孩表現出上述的行為,是嬰兒成長成熟的表現之一,有這些行為才是正常,所以家長可以放心。

這階段又被稱為“可怕的二歲”,其表現是反叛,而且什麼事情都想自己試一試。相類似的情況會在青少年期再出現一次,也就是所謂的“青少年危機”。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可以簡單歸納為“自我發現”。進入二歲之後的嬰兒,他們開始學會用“我”來描述自已,也會使用“你”和“他”來區分別人。他們開始產生自我概念,發現自己與父母並非同一個個體,父母的想法並非他自己的想法。當他發現這個秘密之後,就會不斷的去嘗試,反覆練習,當然最好玩又能證明自己並非父母的方法,就是反叛。因此2-3歲的小孩會當著父母面前,做出從前被禁止之行為。這樣的表現往往是父母最難接受,因為這叫做“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這個階段雖然並不好過,但卻要十分謹慎,因為是小孩真正學習規矩,把外界之規範內化成自己行為標準的重要時間。這階段如果把握不好,將會影響其一生之發展。嬰兒來到這個階段,不再是盲從,而是開始利用行為的後果來推測規矩之存在。父母在協助小孩學習規矩的時候,一定要保持一致性,法則不能常變,否則小孩將無法學習。另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到“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自己做不到的說話不能說,例如“不聽話就不要你”,這種話盡量少說,因為你不可能做出來。最後,父母二人之管教標準要一致,父親禁止小孩做的事情,做母親卻不能偷偷讓小孩做。正常的小孩,只要生活在一致性的環境裡,經多次錯誤與嘗試之後,很快就會學習到環境裡的規則。如果能安然渡過這個掙扎期,以後之管教就會事半功倍。

根據艾力遜的發展危機理論,2歲至4歲之兒童,需要獲得自動自主之心理能力,如果失敗,將會讓該名兒童產生羞怯及自我懷疑,以至影響日後各項能力之學習及發展。2歲以後之兒童,開始喜歡探索自己的能力,什麼事情都想自己做,例如自己穿鞋子、操作家庭電器、及自己去大小便等。因為這段時間是探索自我能力的重要時刻,太多的失敗或被禁止嘗試,兒童將會失去對自己能力之信心,產生自我懷疑、負向自我概念、及不願意作出嘗試等問題。因此面對兒童上述之表現,應盡量協助,讓其盡快掌握箇中技巧,使其獲得自動自主之自我概念。例如有些家長生怕幼兒弄壞電視機,而不讓他去碰電視搖控器。其實如果能利用他好奇之動機,教他學會使用,不但不會弄壞電視,反而多了一個好幫手。另外如果要教他們學會這些技巧,應該從最容易成功的地方教起,讓小孩產生成就感,就能增加學習動機。對於2歲到4歲之兒童,如果能把握上述的二項重點,按其特性,給予發展的空間,及適當之管教。對下一階段的發展起重要的作用。

教育心理學會
韓衛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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