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權利

什麼是兒童?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原則上乃指十八歲以下的人士。

兒童有些什麼權利?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有以下種種的權利:

law1.gif (38170 bytes) 有生命權
有受教育的權利
有思想、信仰和宗教的自由

《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應在幸福、親愛和諒解的家庭氣氛中成長;從事與其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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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5.gif (24647 bytes) 兒童享有隱私權。

其通信不得受任意或非法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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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權利會否有所不同?

不會。所有兒童均享有《兒童權利公約》內所賦予的權利及自由,該等權利不會因他們(或其父母)的種族、性別、語言、宗教、社會出身、財產、又或是否傷殘等等因素而有任何不同。

資料提供: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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