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權利 什麼是兒童?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原則上乃指十八歲以下的人士。 兒童有些什麼權利?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有以下種種的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兒童應在幸福、親愛和諒解的家庭氣氛中成長;從事與其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他們的權利會否有所不同? 不會。所有兒童均享有《兒童權利公約》內所賦予的權利及自由,該等權利不會因他們(或其父母)的種族、性別、語言、宗教、社會出身、財產、又或是否傷殘等等因素而有任何不同。 資料提供:法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