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別法人

教育界別法人
提交年度總結報告須知

1. 報告遞交方式:

直接遞交至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轉交教育委員會),不接受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

2. 報告截收日期:

應最遲於每年九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年度總結報告送交教育委員會。

3. 報告內容要求:

3.1 法人基本資料(法人名稱、聯絡地址、電話、負責人等);
3.2 報告內容的截算年度必須每年以相同的方式提交;
3.3 曾舉辦、參與的活動和培訓摘要;
3.4 任何法人認為有助證明其持續有在教育界內組織公開的社會活動及有關活動符合獲得確認時的標準的資料。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