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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別法人
教育界別法人確認申請須知 首次申請、修改章程通知或轉換界別申請需提交下列文件: 1. 教育界別確認申請表(表格編號:DSEDJ-Z09 [PDF] [DOC] ); 2. 身份證明局簽發的證明法人已作登記的證明書、載有法人機關據位人名單的證明; 3. 法人代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副本; 4. 公佈法人成立及歷次修改章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本; 5. 章程規定具權限的機關議決該法人作界別確認及為此而指定的代表的會議紀錄副本; 6. 法人認為對確認申請屬必要的其他資料:
7. 聲明書。 * 如屬修改章程通知,不需遞交。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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