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環境」之基本設施與態度
一個最少限制的環境,除了可以讓弱能人士更容易融入主流社會,更可以給他們提供一個公平發展及競爭的機會,因此一個無障礙的環境,對弱能人士來說是十分重要的;無障礙環境的範圍十分廣泛,硬體的層面包括:公共埸所、建築物、交通以及教育埸所等設施,另一層面則包括社會文化、市民對弱能人士的接納與尊重的態度。
以下是一些無障礙硬體環境的基本原則:主要針對肢體障礙者,有關數字是作參考之用,實際情況宜按環境作配合。
(1)通道的寬度須足夠讓輪椅使用者通行,所以必須要有120厘米寬,比較理想的是135厘米,而門檻的高度差應為2厘米以下。
(2)地面必須為平坦而且不滑。
(3)減少不必要的阻礙,例如地墊、石柱及指示牌等,以不防礙輪椅使用者。
(4)若通道為斜坡,則坡道不要超過1/12,而長道適宜為10米以下,若超過10米的斜坡應設置平台。
(1)自動門最為方便,但亦可以安裝折疊門或外開門,且儘量避免旋轉門。
(2)門口之有效寬度為80厘米以上,門檻與地面之高度差在2厘米以下,若2厘米以上的門檻應加建小斜坡。
(3)門之把手最好使用撗放式,應離地約1米,以及與牆壁或傢俱保持約30厘米的距離。
(1)樓梯的有效寬度在120厘米以上。
(2)樓梯的級深與級高宜為30至32厘米以及15至16厘米,且同一處的樓梯中,級深與級高的尺寸不宜有變化。
(3)扶手應設置在離地約85至95厘米高,且要水平延伸出起點與終點之外約30厘米,最好能與走廊的扶手連接。
(4)梯級邊緣應避免凸出。
(5)太長的樓梯應用平台分隔。
四、升降機
(1)裝置升降機要參考的因素包括:
I、輪椅之出入,容易且安全;
II、2至3人可與輪椅者同乘;
III、升降機內無其他人時,則輪椅可以轉變方向。
最底的參考標準為:
出入口寬 | 升降機內部寬、深 | 備註 |
80厘米 | 140厘米 X 135厘米 | 定額11人 定載750千克(kg) |
(2)升降機的控制板及按鈕要設在坐輪椅者伸手可及範圍,宜安裝在左右兩邊壁上,離地高度約為70至80厘米。
(3)內部地板與各層地板之空隙在1.5厘米以下為宜,且兩者之高度要一致。
(4)內部離地面高約70至80厘米處需設置扶手,扶手應以適合握持及堅固以支撐身體為宜,直徑約3.5厘米左右。
(1)輪椅人士的廁所應該以較大面積為合,最好應有足夠讓輪椅使用者在廁所內做一圈迴轉的空間;一來預留協助者的空間,二來可以讓輪椅自如改變方向,故應有尺寸為2米 X 1.5米。
(2)馬桶坐高應與輸椅面高度相配合,以45至47厘米為宜。
(3)馬桶周圍要裝設安全扶手,扶手直徑約為3.5厘米,扶手水平高度與輪椅手擱同高,約高65至70厘米處。
(4)洗面盆約離地75至80厘米處,其底部應留設高60厘米、深45厘米以上之空間,使坐輪椅者膝蓋部分靠近。若考慮到拐杖使用者,則必須安裝扶手,高度為85厘米,間隔50至60厘米最好,洗面盆前面為需以柺杖輔助的人士所設之扶手,間隔為10至15厘米;若輪椅者也使用的話,洗面盆則無須加設扶手。
(5)水龍頭之開關宜採用推撥式或加長的把手(向上下或左右方向)。
現時澳門的無障礙環境,除了在硬體上逐步改善外,人與人之間彼此的互相協助,也是無障礙環境的必要條件;社會上的硬體設施及輔具,只局限於為弱能人士提供日常活動上的方便和獨立生活的所需條件,重要的還是讓社會各階層人士能以真誠和接納的態度對待身邊所有的人,達至傷健一家,無分彼此,互相扶持的精神。
特殊教育工作小組物理治療師
林慧芝